我国高校智库作为依托于高校的从事政治、经济、外交等学科研究的非营利性组织与机构,发展至今,一直与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政府制定一系列的政策管理高校智库,另一方面,高校智库在多元化层面对政府产生影响,这构成了当代高校智库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基础。我国高校智库与政府的关系比欧美高校智库与其政府的关系更直接。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教育投入的热情不断增长,其强大的财力支持和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是高校智库发展的基础和创新的动力。但这也导致了高校智库对政府的依赖更加明显,对提高研究成果质量、保持自身的价值中立等造成诸多不利。所以,高校智库的作用越是重要,越是受到政府重视,与政府建立健康的关系就越是迫切。
与政府建立健康关系十分必要
首先,政策研究是高校智库的主要研究工作,其主要目标是影响政府决策,进而引领社会思潮、影响政府外交。所以,为了更好地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信息,高校智库必须和政府保持紧密联系,便于及时了解政府需求,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做出科学的决策咨询。此外,健康的关系还包括高校智库应与政府保持适当的距离,这种距离应当使智库不仅能够准确把握政府政策意图,而且能够站在相对独立的立场上进行科学研判,提出独立的见解和观点,以避免成为政府部门的发声筒和利益获取的助推者。
其次,当今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各国政府面临的决策复杂且综合,政策的实现须依赖多种资源配置。高校智库已经成为我国智库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从拥有的资源条件、政策研究的开展过程、研究成果的公开发布、决策方案的推广实施等多个角度考察,高校智库均具有官方智库和民间智库都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政府的决策需求能够在具有多学科综合优势的高校智库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高校智库的积极参与有利于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进而促进政府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与政府间关系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与高校智库之间的外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交流存在障碍。目前我国高校智库仍主要是单兵作战,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较为贫乏,且二者交流存在内容单一、层面较低等缺陷,因此,高校智库无法及时掌握政府统计的部分信息及其实际需求,缺少研究所需的信息数据支撑。另外,二者在研究方向与研究动态上缺乏通报平台,难以保证高校智库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与操作性。缺乏必要的外部协调机制致使高校智库无法利用自身强大的科研力量,存在重复研究和研究空白的现象,整体的资源效益不高。
第二,政府相关配套设施与高校智库的发展不协调,对后者的进入门槛限制较严。依据政府相关规定,建立高校智库必须满足某些要求,如严格的登记制度,即高校智库须找到愿意让其挂靠并对其负一定责任的组织。若依托组织为工商行政部门,高校智库则要采取“企业式管理”,这不仅意味着无法接受无偿资助,只能自力更生,且部分智库建设资金还要用于缴纳税款。严格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智库在我国的发展。
第三,高校智库的评价体系不够健全,政府占据比例过大。从目前来看,对高校智库的科研评价主要是由政府的行政机构主导,外部评价机构很难介入,这样的评价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马太效应”。考核评价机制的不健全不仅影响高校智库进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新和发展的能力,还可能影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
第四,高校智库的定位不准确,服务意识不强。目前,我国的高校智库普遍缺乏智库功能,多以学术研究作为其主要功能,缺乏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意识。大多数高校智库从研究视域、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到研究成果都是学术型,而非咨政建议型。高校智库所要研究的问题都是涉及社会经济多方面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的战略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仅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形成的研究成果多“理论性”十足、“应用性”不强,这是多数高校智库没有服务政府决策的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重要原因。此外,由于高校智库自身丰富的学科和人才资源,基础性研究与长期性研究才是其优势所在。但考虑到长期性研究的投入与回报的周期较长,很多高校智库的研究项目和政策咨询多是中短期发展问题,而非其擅长的长期性项目,自然难以对问题形成自身独特的见解与建议,也难以对政府战略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若干建议
高水平的决策服务是智库最基本的功能,科学研究则是政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只要高校智库与政府的关系能在最大程度上促成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健康的,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第一,畅通智库与政府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旋转门”机制。首先,政府要正确对待高校智库无法获取政府内部资料这一现状,并给予适度的援助。如二者可以采取信息通报会、选题征集函、专家咨询报告、学术研讨沙龙、共同实地调研、数据在线共享等形式定期开展合作研究,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信息获取及反馈渠道,形成政库之间“交互协作式”的立体沟通、交流和共享机制。另外,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旋转门”机制组织政府中的卸任人员进入高校智库任职、高校智库的研究人员担任政府职员。
第二,加快政府配套机制建设,完善高校智库建设法律法规。政府对于高校智库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完善相关法律方面的规定。因此,政府应当努力争取在高校智库发展刚刚起步的阶段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其发展,促进高校智库积极参与政府的决策咨询事务。如补充对高校智库的捐助条例,促进高校智库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改进高校智库的进入登记制度等。另外,政府可以优化内部严格的决策建议体制,打开政府决策建议的大门,逐步让高校智库渗入决策中心,拓宽决策建议体制与管理体制的道路。
第三,建立合适的评价指标,完善多元智库评价体系。客观、公正、科学、系统的智库评价体系,既要明确智库评价的最终目标,又需反映智库目标和运行之间联系的指标体系。为了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智库,可以设立独立、非营利性的公共评估机构,评价标准不是简单地看智库的人员、设备规模,也不单独关注批示文件的数量,而以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率、同行竞争力、社会影响力等为评价重点,完善多元智库评价体系。另外,对高校智库的研究成果,不应由政府评审占据主导地位,而是应该采取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同行、外部专家组、纵横向比较等。研究成果的评价应该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以确保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
第四,高校智库应正确定位,保持良好的独立性。高校智库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独立性,独立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研究成果的质量。一方面,高校智库应积极履行自己教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职能,并尽可能地保持价值中立与独立思考的学术研究品格,研究工作不受外部因素干扰是保证研究成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为了向政府提供科学咨政服务、产出公共思想和知识,我国高校智库还要以服务于政府的对策性问题、政策性问题和战略性问题研究作为主要研究任务,坚持服务理念,树立为社会、政府和人民服务的意识。可以建立确保高校智库研究独立性的相关制度规定,以约束某些政府部门对高校智库研究进行的一些不合理干预,为高校智库独立开展研究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第五,借助市场经济规律,营造高效的供需市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项目负责人詹姆斯·麦甘将智库和政府决策高层的互动结构称为“思想的市场”,高校智库的研究成果多以研究报告、建议书等形式呈现。研究成果的本质是商品,所以政府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购买方式获取智库的研究成果,这样能极大地调动高校智库政策咨询和研究的积极性。作为智库产品的购买方,政府要从传统经验主义式的决策中摆脱出来,认识到高校智库对于政府科学施政的重要意义,并对智库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需求做出科学判断,有效保障自身利益。作为研究产品的提供方,高校智库需处理好长期战略研究和短期对策研究的关系,既要做到立足当下,解当前之急需,同时也要着眼长远,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课题,生产出满足政府决策需求的咨询建议或报告,向政府提供优质的研究成果以获得相应的资助来维持自身运营。
总之,我国高校智库与政府通过合作整合优化资源以弥补各自资源要素的短缺,建立健康的关系,在“知识”与“权力”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弥合追求真理的学者与追求进步的决策者之间的鸿沟,既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价值追求,即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置于一切利益之上,以推动政治进步、增进社会福祉为己任,也是双方和睦共进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我国整体“软实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